苏州店拆除工程合同
甲 方: 苏州伊诺尔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本工程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施工、安装任务,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
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合同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图纸、标单及补充说明描述之一切必要工作
工程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工程质量:合格
工程造价:本合同为总价固定合同。工程总造价: 元整
(大写: 元整)。
1、 工程施工费用以工程报价书为准(附工程报价单);增加项目经甲、乙
双方协商同意后,另行签订工程变更补充协议;
2、 工期: 天,以进场通知为准。
二、甲方工作
1、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有部位操作及生产影响邻里关系的协调工作。
2、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它事宜。
三、乙方工作
1、乙方派驻工地负责人( 胡刚 )联系电话:13814862501 ,负责合同条款的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进驻前需向甲方提交工地负责人的委任书)
2、乙方必须确实按照计划按时施工,确保每一项如期交付以利于后续工程进场施工及甲方营业。
3、配套图纸由乙方细化设计。若甲方途中改变设计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基础施工中不可预见的障碍物处理时,须按实际情况顺延施工日期。
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
5、严格按照图纸或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
四、关于工程价款、结算及支付方式的约定
付款规定:
1、本工程合同无预付款;
2、工程进行到40%,甲方支付期工程款,付款至30%;
3、工程进行到70%,甲方支付第二期工程款,付款至60%;
4、工程进行到,甲方支付完工款,付款至80%;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决算完成后,按决算总价在一周内付款至决算总价的;
五、关于工程施工中约定
1、乙方自理食宿、医疗及保险。
2、甲方免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及必需的施工条件等,乙方不得再另收取相关
费用。
3、乙方于施工时不得妨碍交通,其因施工而影响交通时,需要有适当临时交通线,及安全设备等,其于施工期间,乙方应于工作地点建立围栏封闭施工;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乙方需当天清理干净。倘若有疏忽以致发生任何意外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4、乙方动火作业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做好防护工作及在工作场地旁设置灭火
器。
5、施工期间不能损坏消防喷淋头、空调设备、主要配电设备、线路,如有损坏由施工方恢复.或者从工程款扣除支付恢复费用。
6、材料采购:施工图中如有不明确的主要材料,乙方应事先提供材料的样品,
待设计和甲方认可后,方可进货。材料进货须先提供样品,经设计和甲方确认后
再进货,施工前,甲、乙双方对材料验收、工艺确认后方可施工。
六、工程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
1、施作使用的材料必须满足相关的规范规定及设计要求,并保证通过相关消防
及质检验收。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方案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施工中由于操作不当
和违章指挥造成伤亡事故应当由乙方负责。所发生的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施工中要对施工人员加强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服从甲方的监督管
理与检查,自行配置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及设施,严格执行甲方对环境、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方面的有关规定,确保安全生产。
4、甲方对乙方在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有权提出整改
或停工整顿。
七、工程变更:
1、甲方需要增加或者减少工程量的,需提前2天,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增减的内容由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形成书面文件(工程变更签证)
2、乙方之报价单所列的单价应为准确的且不予调整的,作为投标和施工期间付款的共同基础和依据。其工程量在原有招标图纸基础上进行追加减,其它均不作调整。
3、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经甲方代表同意。
4、减少工程内容的,工程造价应相应减少。乙方拒绝甲方减少工程内容要求者,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要求减少部分的工程款(已订购的成品除外)。
5、确定变更价款。发生规定变更后,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报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合同中没有类似和适用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
八、工期变更:
如双方原确认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的,原定的工期相应的增加或减少;如遇不可抗力导致工期变更的,变更工期应由双方协商确认。
九、隐蔽工程验收与完工验收:
1. 隐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及施工完成时,乙方应当通知甲方检查,未通知甲方检查验收的或验收不合格而继续施工的,甲方可以免于支付乘剩余工程款。
2. 本工程全部完工时,乙方应以书面报请验收。
3. 验收时,乙方应派员会同办理。如乙方未到场,甲方得径行验收,乙方事后对验收结果不得表示异议。
4. 如经甲方验收未合格者,乙方就有瑕疵之工程,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无偿修改完成,并报请甲方复验,如未遵循处理,甲方得进行雇工修补,甲方因而产生之费用及损失,乙方同意由甲方自其所得请领之工程款中扣除,如有不足,乙方仍应负责补偿损失。
5. 工程竣工后1个星期内,乙方必须提供1套竣工图纸,作为业主存档之用。移交后的竣工图,甲方如发现其中遗漏或缪误的,或不符合档案资料管理有关规定的,即使档案资料已办理移交手续,承包人亦应当无条件地按照业主指示予以补充、修正。
十、工程结算:
1、招标图纸范围及工程量清单包干,清单项目及数量于投标时以实际现场勘察核对,工程量清单如有漏列项目或数量已于投标时自行增列于"其它增项工程",图纸不变前提下绝不以工程量清单漏列项目或数量为由要求加价。
2、 由于设计变更及甲方要求修改等而引起较大的工程量增、减时,以甲方工程变更签证为准,单价不变按实际施工量调整,新增项目的单价以甲乙双方议价后确认,须由乙方编制增、减工程预算书,发生的工程费用均在工程结算时一并予以调整。
3、 承包人应当避免重复签证之不当利益的诱惑,工程结算时当业主发现重复签证结算、
伪造签证等不当行为的,除应当将其扣除外,同时将按其因重复签证产生之差额(按
其值计算的企图之不当利益)的3倍对承包人处以罚款或按其同等的罚款金额从
其结算中扣除。
十一、工程保固:
1、本工程自甲方正式验收合格起,由乙方保固 1 年。在保固期间内,如本工
程之一部份或全部有缺陷、凸起、剥落、扭曲、功能欠缺或其它任何瑕疵及损坏,乙方须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赶至现场进行维修且应于甲方指定期限内无偿修复或更换,否则甲方得自行办理或另行发包办理,其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或自其所缴之保固保证金中扣除,如有不足,乙方应负责赔偿。因上述缺陷或修复工作而损及甲方或第三人之财产时,亦由乙方修复或赔偿。该项修复或更换部份之保固期限自修复或更换之日起应重新起算,重新起算之期限由甲方合理订定之。
2、 乙方已按本条第(一)款规定修理缺陷完成,并于本工程全部保固期满后,甲方向乙方无息支付质保金,并解除乙方办理本工程之全部责任。
十二、逾期责任:
1、因工程紧急,乙方如不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或者甲方另行确定的日期开工的,每延期,应按照合同总价的3‰(即RMB: 元整)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乙方无故延期5天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10 %(即RMB: 元整)的违约金(工程发生变更、不可抗力除外)。
2、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或者双方重新确定的施工期限完成施工的,每延期,应按照合同总价的3‰(即RMB: 元整)支付违约金。
3、质量及材料确认,材料必须以设计确认为准,质量必须符合、地方及甲方使用要求,如不符以上二点要求的甲方可以免于支付剩余工程款。
十三、纠纷解决:
1、本契约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即应共同遵守。双方在履行契约过程中,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按照有关法规保护条例及相关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责任。
2、本契约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双方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补充条款:
1.外广场地砖因堆置垃圾造成损坏及经甲方交底后误拆保留设施、线路、塔楼线路等。以上应由施工方负完全修复责任。(议价记录是否有记录了,如果有建议作为合同附件)。
2.地板打凿等噪音施工配合晚间21:00之后作业。
3.良玉、三星、四楼全部等拆除作业需待甲方书面通知才可以动工。
4.施工现场出现漏水或其他灾情,施工方负完全赔偿责任。
5.施工方需办理建安工程保险。
6.工人不可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或喝酒及抽烟、留宿,违反者每件罚款500元;未带安全帽及工牌者每件罚款100元,不接受保安管制引发冲突罚款1000元。
十五、其它: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3、本合同正本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用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确定。
5、本合同的任何更改,应以书面注明,并经双方签订方属生效,在没有取得对方的书面同意下,任何一方不得把其它在合同下的权益或责任转让第三方。
6、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附件:
招标说明
招标补充说明
授权委托书
工程量清单(工程标单)
工程设计图纸
议比价记录
投标文件
甲方:苏州伊诺尔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